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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國的離婚規定...~轉貼

 

 

 這種事情告訴大家!!以後可不要輕易結婚......

各國的離婚規定...好笑喔!!這是什麼鬼規定?

 

 

> >  日本:如果丈夫認為妻子睡覺姿勢不好看,就可以提出離婚申請。>  (幹嘛半夜不睡覺,看妻子的睡姿啊.......):

 

 

> >  義大利:妻子不幹家務或不愛幹家務,丈夫便可以提出離婚出請。  (打死都不能嫁到義大利

 

 

> >  阿富汗:如果女方提出離婚,那麼她再嫁人時,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給 前夫兩倍當年婚禮費用;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,女方重新嫁人時,新郎丈夫則要
和數償還前夫與妻子當年的婚禮費用。(真貴)

 

> >  英國:夫妻雙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離婚,如果雙方都提出離婚,則不准離婚。 (這....什麼跟什麼..........)

 

 

> >  黎巴嫩:在傳統的家庭中,女人出門前先要徵得丈夫的同意。如果有 朝一日不想要妻子,待妻子出門前徵求他的意見時,他只需說「快去,別回家了」,便由此宣告離婚。(可不可以也這樣對丈夫說?)

 

 

> >  多哥:男女雙方感情破裂,便到當地部門申請,並各自請管理人員將 頭髮剃去一半,將剃下來的頭髮互相交換。(幹嘛?拿去做法)


 

> >  薩爾瓦多:夫妻感情一互破裂,可到當地管理處申請登記,然後購買 一頭牛,
 宰殺後請雙方親戚朋友前來聚餐一頓。餐畢,夫妻雙方面面相視,各自用手打對方十記耳光,美其名曰:記住最後的痛苦,這樣就宣布離了婚。(太狠了吧)

 

> >  厄瓜多爾:夫妻反目離婚,皆要絕食三天。到第四天早晨,到該地一位年長者處"接受「檢驗」是否真的有氣無力,如果真的,分手也是真的;如果是假的,這位年長者會下令:永遠不准離。(又不是在減肥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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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arl09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